根据最新的开庭公告及企业工商信息,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与上海圆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以下是该案件的详细情况:
1.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圆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圆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19943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开庭时间:2026年9月21日 09:30
开庭地点:总部第二十四法庭(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3009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2.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次诉讼的核心在于厘清双方在买卖合同项下的履约权责。原告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起诉两家被告方,旨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款项支付及合同履约责任等核心争议。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具体的涉案标的金额 。
庭审将重点调查涉事企业的经营合规性与合同履约情况,后续的裁判结果将成为认定双方责任划分的关键依据 。
3. 相关企业概况
原告方: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曹子安,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
被告方:上海圆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第二分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此前在爱企查等平台也有作为被告的开庭公告记录 。